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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关键词读懂自贸片区方案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10个方面72项措施,涉及全市61个单位共99个具体任务,方案超过3万字。经梳理后可归纳为7大关键词。
■主要目标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在开放型经济法治建设上先行先试,率先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
解读:
将出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
立法是顶层设计的重要手段,拥有特区立法权则是深圳的优势之一,此前深圳已出台《深圳特区前海合作区条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接下来深圳将制订《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条例》,以此完善前海蛇口片区基本制度体系和法规框架,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规则和指引体系。
建立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则是前海构建法治示范区的另一路径。方案推动前海粤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将研究制定支持前海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政策,吸引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前海蛇口片区。同时,开展粤港澳三地专业调解员联合培训和资格互认,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方便三地当事人选择前海作为商事争议调解地。针对自贸区金融和高科技产业的需要,还将筹建自贸片区金融仲裁、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等专业化平台。
此外,探索在前海蛇口片区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成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打造集知识产权申请、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司法诉讼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平台。
建立前海新型警务制度
廉政监督体制改革试点目前正在前海进行,方案称,下一步将建立廉洁共建机制,兼顾廉政监督与社区关系,将触角延伸至社区,并加强入区企业、驻区机构“防贪顾问”模式,形成案件调查、防治贪腐、廉政教育“三管齐下”的一体化廉政监督新机制。
针对前海目前在行政执法上还未有较成熟的机制,方案此次明确表示,将建立与国际化新城区建设相适应的综合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资源,精简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立前海新型警务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公安联动机制。
■主要目标
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探索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的准入限制,争取重点服务业和制造业领域率先在国内实现开放。
解读:
接轨国际形成“负面短清单”模式
方案称,将提出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创新试点方案,逐步形成探索新型规则、推广通行规则、运行适用规则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制定负面清单的设计方向,进一步放宽对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短清单模式。”
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新模式上,实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为特征的制度,推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管理模式。简化港澳资注册企业申报手续,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并将联合年检改为年度信息联合申报。
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旧是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重点,方案称,将制定并发布前海蛇口片区行政权责清单,调整、简化、取消、合并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方案还将探索“互联网+”行政服务新模式,即以互联网“注重用户体验”理念推进行政服务模式变革,为进入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和个人配置专属网页,主动提供“一网揽尽”全方位的服务。“这一模式将率先在税务系统试点,实现电脑自动比对、部分业务办理全流程办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涉税服务。同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申报,推出前海e站通APP,打造移动互联网上办事大厅,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连接。”
此外,探索建设社会信用中心,整合孤岛式信用体系,试点搭建片区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用公示系统,实现“大数据”监管模式,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主要目标
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台服务业的开放力度,不断提升深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将前海蛇口片区打造为服务型经济的活力引擎、世界服务贸易基地的重要枢纽。
解读:
前海将可办理赴港商务签注
方案将持续创新自贸区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工程建筑等领域扩大对港澳地区的开放措施,将前海蛇口片区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试点范围。比如,探索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备案后,直接为自贸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特别是为香港法律、建筑、会计审计、广告、信用评级、旅行社、人才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片区开发建设提供便利。
同时,为了方便深港要素便捷流动,拟在前海e站通设立商务签证服务窗口,为区内人员办理赴港商务签注提供便利,并降低签注门槛;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享受出入境通关便利服务;争取放宽香港小汽车入出前海蛇口片区审批条件,开通省公安厅前海蛇口片区“直通港澳车辆审批登记”、“港澳台地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登记”绿色通道。
据悉,到2020年,前海将实现由港资开发的建筑面积超过900万平方米,为香港居民提供超过10万个中高端就业岗位,吸引1万家香港企业落户;港资服务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成功孵化培育港资创新创业领军企业超过100家,建成香港优势产业十大聚集基地。
深港共建亚太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随着科技创新在国际上日益受到关注,方案将推动深港共建亚太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引进国际科技类社会组织落户,提升自贸试验区科技服务国际影响力;二是推动深港科技与金融服务机构开展跨境跨界合作,引导新科技、新媒体、新业态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蛇口网谷、南海意库等重点区域集聚发展,打造粤港澳湾区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带;三是创新深港产业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模式、深港合作共建国际技术贸易交易平台和创投融资服务平台,引进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规划建设电子信息和生物、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基地。
此外,还将出台“前海创新保护条例”,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
率先试点粤港澳医疗机构转诊合作
在深港民生合作方面,将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推行“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三地通行”,适度放开港澳认证机构进入自贸片区开展认证检测业务,特别是将制定支持深港检验检测机构率先在跨境电商、进口生鲜品等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合作实施细则,推动境内外第三方机构在前海蛇口片区设立机构,拓展采信香港第三方检测机构结果的试点范围。
方案还支持香港医疗、教育、旅游业拓展内地市场,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发展高端医疗服务,率先开展粤港澳医疗机构转诊合作试点;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片区设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支持在自贸片区内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出国(境)(不包括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此外,允许香港企业在自贸片区内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
■主要目标
围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新兴服务经济,集聚高能级产业形态,发展新型贸易方式,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深港合作共建全球首屈一指的供应链管理中心。
解读:
打造平行进口综合商贸服务基地
方案提出前海蛇口片区要争创国内首批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公司治理和监管、境外融资、海外上市等方面借鉴开曼群岛等自由港经验,吸引跨国公司及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及功能中心,形成总部经济产业集群。
在平台经济上,前海是“平行进口+整车口岸”双试点区域,下一步将建立平行进口汽车交易与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以高端汽车为特色的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中心。“自贸区将有效整合国内外汽车生产、流通环节资源,引入电子商务、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参与管理,加强企业资信评估,研究探索将平行进口贸易方式拓展至其他高端商品领域,打造以交易、服务、检测、保障、管理一体化的平行进口综合商贸服务基地。”
同时,推动建设贵金属、粮食、石油、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创新资本、外汇、实物交割等监管模式,建设集大宗商品交易、结算、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交易中心。
建设全球商品B2B2C网购中心
依托前海跨境电商试点,前海将以“港人港资港管理”、“O2O”等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前海全球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以国别馆模式建设全球商品B2B2C(B2B2C是一种电子商务类型的网络购物商业模式,第一个B指的是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指的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是表示消费者)网购中心。“以前海进口生鲜品交易中心、进口消费品直销中心项目为重点,实现保税港区‘区内仓库’和前海‘区外店铺’联动,形成‘前店后库’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
方案还支持招商局集团南油跨境电商离岸服务区及蛇口网谷电商产业园、深国际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国家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将向国务院申请设立中国(前海)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即构造一个以前海蛇口片区为核心,以30公里为半径,以深圳机场、香港机场、香港港、大铲湾港、西部港区、深圳邮政监管处理中心等重要的电商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全球海外仓为网络支撑的“一带多点、联动发展”的深港澳跨境电商生态圈。
打造深港融资租赁产业生态圈
方案称,将制定出台“深圳市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措施”,突破首单深港跨境租赁资产证券化、海工设备保税租赁业务,解决保税租赁模式中飞机不能实际入区的瓶颈问题。同时,牵头组建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设立前海蛇口片区融资租赁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前海蛇口片区为核心,打造一个打通境内外、本外币、在离岸的资源配置市场,实现珠三角制造业与融资租赁新业态融合、境内存量资产与境外巨量资本充分对接的深港融资租赁产业生态圈。
此外,争取将前海纳入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在前海开展版权质押信贷业务,并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引进国际知名的财富管理公司、文化艺术品拍卖企业,在自贸区内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全球定制化交易分拨中心、单证金融中心、信息平台中心与联运枢纽中心。
■主要目标
发挥招商局集团布局全球15个国家、28个港口的网络资源优势,对深圳西部相关港区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促进深港超级港口群、机场群发展为世界一流的国际性枢纽港群,以“深港组合港”形式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枢纽和重要门户。
解读:
合资船舶企业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方案拟试点船舶登记制度改革,争取设立“中国前海”船籍港,吸引航运企业、船舶经纪、航运保险、海事仲裁等航运要素汇集前海蛇口片区,加快推动国际性枢纽港建设。
“可以以港资为突破口吸引航运服务企业进驻,打造港深国际船舶运输中心、国际船舶管理中心与国际船舶代理中心。降低外资航运企业准入门槛,允许设立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放宽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打造亚太最大邮轮母港基地
建立国际邮轮母港和游艇基地也是方案的目标之一,将依托湾区发展游艇基地及交易中心,研究建立前海水上飞机运营基地;研究与邮轮游艇产业配套的离境免退税购物政策,在邮轮母港开设口岸免税店,探索发展围绕国际邮轮母港的新型文化娱乐休闲产业,将前海蛇口片区邮轮母港和游艇产业基地打造为亚太地区最大的邮轮母港基地。
此外,在自贸片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还将创新发展以海工金融租赁、海工设备保险为主的金融业务,设立海工创新基金,将前海蛇口片区打造为全球最大的海工装备总部基地,力争5年内形成千亿级产业规模。
■主要目标
重点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深港金融市场互融互通、投融资便利化及资本项下开放先行先试,使金融要素及资源在深港率先实现自由流动与市场配置,全力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解读:
争取将蛇口企业纳入跨境贷业务试点
金融创新依旧是方案的重中之重,涉及16条。方案称,将制定打通境内与境外、在岸与离岸、本币与外币的金融创新试点方案,简化金融机构准入方式,支持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组建深港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同时,推动以人民币作为前海蛇口片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我们将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不仅争取将蛇口区块企业纳入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还将争取将其纳入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探索进一步拓宽跨境人民币借贷主体,将放款主体放宽至香港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主体扩大至区内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研究设立前海国际板或“丝路板”
方案透露,加强深港合作,研究设立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前海国际板或“丝路板”)的可行路径,探索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在该板块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实现人民币投资货币化,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沿线国家实体经济与中国资本市场深度结合。
在推动双向人民币融资渠道上,探索自贸片区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发行人民币股票,拓宽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支持在自贸片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前海蛇口片区与港澳地区形成熊猫债、点心债为代表的双向人民币跨境融资渠道。
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方案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发起设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行业协会及其他自律组织,并吸引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落户,鼓励中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信用卡、私人银行、资产管理、资金交易等专营机构或子公司。
不过,方案特别强调,将引入各金融监管部门入区监管,实现金融监管跨部门、跨市场协作,探索金融监管“一线监管”模式,探索通过对金融机构及企业的本外币跨境数据的管理、监测,建立对区内个人投资的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7区域辐射
■主要目标
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带动引领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片区与内地各新兴经济区的联动与合作,建设为内地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的重要窗口;率先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重要港口、口岸、自贸园区的监管合作及互联互通,打造“一带一路”重要的金融创新中心、国际贸易门户、现代物流枢纽、对外投资中心、专业服务基地和国际交往平台。
解读:
建珠三角加工贸易综合服务中心
在区域辐射上,方案提出,发挥前海蛇口片区高端要素集聚优势,搭建服务于珠三角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前海“跨境易”电商服务平台开设加工贸易出口专区和加工贸易内销专区,实现平台与深圳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引导珠三角加工贸易企业以跨境电商方式开展自主品牌小订单出口、直接内销和出口转内销业务。
同时,扶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泛珠三角区域众多中小外贸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上下游服务。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探索与大型金融机构及内地龙头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区域发展合作基金,开展区域战略性项目的联合投资,形成与泛珠三角地区城市发展合作新模式,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结构转型。
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外溢型粤港经济模式
方案还提出,建设内地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窗口和“一带一路”投资并购桥头堡。包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和联合投资,探索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依托“丝路板”开展投资并购;鼓励中资企业以前海蛇口片区为跳板“抱团出海”,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印度尼西亚、泰国、柬埔寨、坦桑尼亚、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投资开发海外综合性产业园、港口、交易所等项目,形成以“飞地经济+双港联通+跨境金融”为特征的粤港经济外溢发展新模式。
与此同时,搭建中国—东盟市场化投资促进平台,支持“一带一路”国家重点产业的领军企业在前海设立总部和金融、商贸、专业服务等多边合作组织。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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